清远财政切实把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作为落实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主要措施,作为助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为最大限度发挥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撬动效应,财政部门通过“一二三”步抓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用好涉农资金,办好涉农大事要事。
一、抓好乡村振兴一条主线。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必然要求。2019年起,省级财政下达我市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合共75.49亿元,全市上下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投放涉农资金,取得了一定成效。自2018年起省公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成绩以来,清远连续三年获得粤北片区第一;又如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12.37万贫困人口、261个相对贫困村全部按时有序退出,省扶贫开发成效考核连续两年进入第一梯队。
二、做好涉农资金二次分配。一方面,做实做细项目库。储备并遴选成熟度高的项目,有利于推进项目与资金有效对接,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质量。我市按照“三突出、一确保”原则,谋划储备做实具体项目,申报2022年涉农项目1,014个、申报金额66.67亿元;通过省级联合审查涉农项目970个、金额64.01亿元,全市总体通过率95.7%。另一方面,结合实际做好省级涉农资金二次分配工作。2022年,省提前下达我市涉农资金19.13亿元,资金全部由市县统筹实施,省级不指定项目,我市各地结合考核工作任务清单和大事要事保障清单,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在优先确保完成考核工作任务的基础上,聚焦本地区乡村振兴短板弱项,确定要实施的涉农项目451个。各地在加快推进当年项目实施的同时,储备今后年度的涉农项目,不断充实项目库。
三、主攻涉农工作三大方向。一是确保完成上级考核工作任务。近年来,我市的省级涉农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造林及抚育等上级考核任务方面,同时重点保障省十件民生实事如农村集中供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四好农村路建设等。2022年考核事项安排省级涉农资金8.81亿元,占总额46%。二是办好涉农大事要事。近年来,我市重点保障推进省定的大事要事,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在今年的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省表扬了我市统筹涉农资金用于做好农村集中供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等项目的做法。2022年全市安排省级涉农资金8.21亿元用于大事要事,占省级下达涉农资金总额42.8%。三是用好用活市级涉农资金。全市各级财政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市级相继设立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乡村振兴样板区建设专项资金、农业“3个三工程”专项资金,并持续实施和投入。2021年农林水支出58.23亿元,实现只增不减。通过近几年的投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现代农业产业加快发展,累计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个、省级14个和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5个;又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创建美丽乡村9986个,自然村100%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