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的规定,现对2020年度—2022年度符合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28日至5月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反馈,并请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市财政局 3877219
市税务局 3865201
市民政局 3375891
2021年4月26日
2020年度—2022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1.清远市慈善总会
2.清远市农商银行公益基金会
3.清远市清新区慈善会
4.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