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八次会议文件
关于清远市2017年市本级第三次预算调整
方案(草案)的报告
—— 2017年12月14日在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清远市财政局局长 钟鸿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我市2017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第三次)报告如下:
一、政府性基金调整情况
(一)调整2017年国有土地出让收支安排。
为平衡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拟从土地出让收中安排520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原计划项目用途不变。相应调减“2120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支出52000万元,增加调出资金52000万元。
(二)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支安排。
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亿元,预计全年实现收入5亿元,超收2亿元。超收2亿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
(一)调增2017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017年年初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4151万元,预计全年实现收入6111万元,增收1960万元。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上缴穗清基金收益1037万元;二是按审计决定追缴以前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23万元。
(二)调增2017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1.增加安排项目支出640万元。一是清远华远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资本金490万元,二是清远市国资经营公司150万元管理费用。
2.调出资金1222万元。一是穗清基金投资所得收益1037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二是增加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按照20%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85万元。
3.结余资金98万元。在2018年预算中统一安排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一)增加调入资金73222万元。一是增加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72000万元,二是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1222万元。
(二)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222万元。
1.用于市重点项目7.2亿元,相应调增“212:城乡社区支出”科目支出7.2亿元。
2.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22万元。其中,安排广州对口帮扶清远项目资金1037万元“,相应调增“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科目支出1037万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