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仍處于“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的關鍵階段,必須堅持不懈防止輸入性疫情和聚集性感染。根據《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lián)防聯(lián)控機制關于進一步做好民政服務機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廣東省民政廳關于切實做好清明節(jié)祭掃期間殯葬服務機構疫情防控相關工作的通知》精神,經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同意,從即日起暫停全市殯儀館、經營性公墓、公益性公墓、骨灰樓(堂)等殯葬服務機構2020年清明期間祭掃活動。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市殯葬服務機構暫停市民群眾現(xiàn)場祭掃活動,祭掃場所(區(qū)域)實行封閉式管理,恢復時間另行通知。所有殯葬服務機構暫停舉辦集體公祭、骨灰樹(花)葬等人群聚集性活動。墓地管理費、骨灰寄存費等費用可延期至2021年清明節(jié)期間繳納。
二、疫情防控期間,殯葬服務機構在保障遺體接運、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殯葬服務以外,暫??缡薪舆\遺體和開展守靈、告別儀式。殯葬服務機構辦理骨灰安葬、寄存等必要業(yè)務時,采取預約并限定人數措施,到場群眾須佩戴口罩,接受測溫、登記等檢查。
三、各地要開通信息化祭掃平臺,為群眾提供網絡祭掃、遠程祭掃等服務。積極倡導移風易俗、文明祭掃,采取網絡祭掃、家庭追思、書寫寄語等文明低碳祭掃方式緬懷先人、寄托哀思。廣大黨員、干部要發(fā)揮帶頭作用,推廣文明現(xiàn)代、簡約環(huán)保的殯葬禮儀,倡導尊重生命、綠色文明的殯葬新風。
四、對殯葬服務機構以外的祭掃活動,各地要嚴格管控,確保不出現(xiàn)祠堂宗族性祭拜等任何形式的聚集性祭掃、聚餐等情況。各地烈士紀念設施實行臨時性閉園措施,暫不組織和接待現(xiàn)場祭掃紀念活動。要增強安全意識,嚴格遵守森林防火有關規(guī)定,不違規(guī)用火、燒紙焚香、燃放鞭炮,營造平安、環(huán)保、文明、和諧的祭掃氛圍。
五、廣大市民應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疫情防控相關規(guī)定,共同維護良好的社會秩序。對擾亂殯葬服務機構正常秩序、拒不服從防疫現(xiàn)場管控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嚴厲予以查處和打擊。
面對疫情,保護好自身健康就是對家庭、對社會的最大負責,就是對逝者的最好告慰。敬請廣大市民朋友給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清遠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