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清新區(qū)人民法院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總平面審查批前公示
清遠市清新區(qū)人民法院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總平面審查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清遠市清新區(qū)人民法院 提出的 清遠市清新區(qū)人民法院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總平面審查 的申請及有關材料?,F(xiàn)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廣東省城鄉(xiāng)規(guī)劃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對該項目進行批前公示。
一、項目位置:清新區(qū)太和鎮(zhèn)玄真路33號
二、公示時間:2020-09-04--2020-09-13,共 10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點:
、項目建設用地現(xiàn)場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http://how2compost.com/channel/qyszrzyj/
、清遠日報
、其他
四、意見及反饋:
1、公示期間,凡對以上內(nèi)容有異議的,可通過書面形式進行反饋;
2、有效的反饋意見,必須包括提出異議的理由、反饋者的真實姓名、有效聯(lián)系方式、身份證復印件(個人則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單位則提供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代理人則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利害關系人必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產(chǎn)權證或銷售合同復印等),有效的反饋意見,將作為行政許可的參考;
3、利害關系人有申請聽證的權利,如需申請聽證,請于公示期間向我局聽證機構提出書面申請,逾期提出的,視為放棄以上權利。
五、聯(lián)系部門及電話
清遠市清新區(qū)筆架路3號行政服務中心8樓806室 郵編511800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清新分局
咨詢電話: 0763-5200990
2020-09-04
項目概況:
現(xiàn)報來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總平面:用地面積3716.13㎡,總建筑面積6263.85㎡,其中計容建筑面積5534.85㎡,不計容建筑面積729㎡,基底面積1128.74㎡,建筑密度30.37%,綠地率20%,容積率1.48,停車位83個(地上12個、機械車庫48個、地下車庫23個),其中已建建筑為審判樓、立案樓,新建建筑為檔案樓。
附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