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決定面向全國選調3名公務員?,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
公開選調對象為全國范圍內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人員。
二、選調人數
本次公開選調科員3人。
三、選調條件
1、取得國家承認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要求專業(yè)詳見《清遠市發(fā)展和改革局2015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學歷專業(yè)要求表》(附件1),有較好的公文寫作及文字表述能力;
2、年齡要求:在
3、清遠市內各縣(市、區(qū))的人員需在本市管轄的縣級機關或鄉(xiāng)鎮(zhèn)機關公務員崗位工作服務五年以上;
4、近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等次;
5、政治素質良好,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刻苦耐勞,愛崗敬業(yè),工作表現好,能接受高強度工作壓力和任務,具備一定的綜合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6、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部門、監(jiān)察機關立案審查的,受過紀律處分的,或具有不符合職位要求的其它情形的,不接受報名。
報考人員需經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并符合公務員回避制度。提供的信息和資料應真實可靠,如發(fā)現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其選調資格。
四、報名方法
采取現場報名或郵寄材料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填寫《清遠市發(fā)展和改革局2015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附件2),并把以下材料郵寄或現場送至清遠市發(fā)展和改革局辦公室。(郵寄地址:清遠市新城北江二路10號,郵篇:511518,收件人:曾樹德,聯(lián)系電話:0763-3867722)
(1)報名表(含小一寸證件照2張)、生活照片1張;
(2)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發(fā)表的文稿2篇;
(3)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
報名成功與否以收到我局回復為準。報名時間截止2015年???
五、選調程序
1、資格審核。測試前進行資格審核,接到筆試通知的考生攜帶以下相關材料到清遠市發(fā)展和改革局辦公室進行資格確認。需提供的資格審核材料包括:(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3)《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須加具與原件相符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4)報名表;(5)提交單位同意選調的相關證明。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經審核發(fā)現不實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2、測試包括筆試、面試。(筆試、面試時間地點由清遠市發(fā)展和改革局另行通知。)
筆試由清遠市發(fā)展和改革局組織實施。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并同時予以公布,對于面試比例達不到1:3的崗位,按實際參加筆試人數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進入面試。
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考試總成績滿分200分,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方式:考試總成績=筆試+面試,考試總成績未達到120分者,不納入體檢人員范圍。
3、體檢。按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及招考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組織體檢??忌鷮w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不合格的,按成績高低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4、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由我局負責考察。
5、公示。我局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和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選調人選后,在清遠市發(fā)展和改革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6、辦理調動手續(xù)。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
六、其他事項
1、考察采取“一票否決”制。對違反計劃生育、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質考查評價不合格的考生采取一票否決,不予確定為選調對象。
2、因下列情況導致選調崗位出現空缺的,經清遠市發(fā)展和改革局局班子集體研究,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的名次,可依次遞補擬選調人員:
(1)報考人員體檢不符合要求的;
(2)公示期間反映的問題影響選調的;
(3)擬選調人員放棄的;
(4)導致選調職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3、本次公開選調的具體事宜,由清遠市發(fā)展和改革局辦公室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63—3367722(辦公室)。
4、選調工作各環(huán)節(jié)的時間、地點安排或更改事宜,詳見清遠市發(fā)展和改革局官方網站公告(http://www.qydp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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