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統(tǒng)計局2021年下半年公開選調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按照《公務員法》、《廣東省國家公務員調任、轉任工作暫行辦法》,因工作需要,清遠市統(tǒng)計局擬面向全市公開選調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2名?,F(xiàn)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
選調對象為清遠市范圍內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人員。
二、選調職位
本次公開選調一級科員2名,列入清遠市經濟社會調查中心(參公事業(yè)編)。
三、選調條件
(一)此次選調人員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是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參公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人員。
2.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或以上學歷,并獲得相應學位。
3.專業(yè)要求:統(tǒng)計學(B071101)、經濟統(tǒng)計學(B020102)、經濟學(B020101)專業(yè);
4.年齡為35周歲以下(即198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清遠市內各縣(市、區(qū))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必須在縣級以下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滿五年(工作年限計算時間截止至2021年11月30日),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鄉(xiāng)鎮(zhèn)機關公務員近五年年度考核須獲優(yōu)秀等次1次以上。
6.政治立場堅定,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刻苦耐勞,愛崗敬業(yè),具備良好的文字表述和綜合分析能力。
7.無不良誠信記錄。
8.需經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并符合公務員回避制度。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2.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招錄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7.公開選調方案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時間計算截止到2021年11月30日(資格復審時間)。
四、報名方法
1.此次選調采取網絡報名方式,時間從選調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24:00止。個人資料需發(fā)送至清遠市統(tǒng)計局郵箱:qystjj2014@126.com,郵件注明“姓名+公開選調”字樣。報名成功與否以收到我局電子回信為準。
2.報考人員須提供以下資料:
(1)《清遠市統(tǒng)計局公開選調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考生自行下載,雙面打印,粘貼大一寸照片,背面本人簽名);
(2)《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錄用審批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需由管檔部門加具“與原件相符”意見并蓋章);
(3)全國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專用《干部任免審批表》(復印件,需由管檔部門加具“與原件相符”意見并蓋章);
(4)近五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需由管檔部門加具“與原件相符”意見并蓋章;未滿五年的,按實際考核年度提供);
(5)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6)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回);
(7)個人近期免冠大一寸照片1張(與《報名表》照片同底,用于印制《準考證》);
(8)報考職位所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回)及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原件);
(9)個人征信材料。
資格復審為面試當天進行,必須按上述材料的要求提供原件或復印件到清遠市統(tǒng)計局辦公室進行復審(需按順序裝訂,所有材料均用A4紙張規(guī)格)。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和資料應真實可靠,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其選調資格。
五、選調程序
1.發(fā)布公告。在清遠市統(tǒng)計局官網發(fā)布選調公告。
2.報名與資格初審,確認參加測試人員。
3.測試。分筆試、面試兩個環(huán)節(jié)。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筆試、面試各占50%計算總成績,考試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3位。若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以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如筆試、面試成績相同,則由清遠市統(tǒng)計局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名次。如單個選調職位報名人數(shù)不足3人,清遠市統(tǒng)計局可視情況決定該選調職位是否開考。參加筆試、面試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筆試、面試的時間、地點和其他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4.體檢。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及招考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組織體檢。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不合格的,按總成績高低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自理。
5.考察。根據體檢結果,以選調職位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由清遠市統(tǒng)計局派出干部考察組到擬選調人選所在單位進行考察,廣泛聽取意見,重點審查考察對象的政治表現(xiàn)及工作表現(xiàn),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響選調的情形,并請所在單位出具考察對象的工作鑒定。落實中央關于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有關要求,按照干部檔案管理規(guī)定,認真審查考察對象干部檔案,核實“三齡兩歷一身份”等情況,凡發(fā)現(xiàn)檔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進入干部隊伍不符合有關規(guī)定的,一律取消選調資格。考察中,若發(fā)現(xiàn)考察對象存在不適宜轉任(調任)的情況,將不予選用,視情況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6.公示。我局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和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選調人選后,在清遠市統(tǒng)計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7.辦理調動手續(xù)。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
六、其他事項
1.本次公開選調的具體事宜,由清遠市統(tǒng)計局辦公室負責解釋,聯(lián)系人:方萃勤、郭慧妍,聯(lián)系電話:0763—3364401、3375678。
2.選調工作各環(huán)節(jié)的時間、地點安排或更改事宜,詳見清遠市統(tǒng)計局官方網站公告(http://how2compost.com/channel/qystj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