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清遠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修訂)》和《清遠市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管理試行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現對我局已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的27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天。經公示無異議的,將按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如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或其他問題,請向清遠市公安局政治處反映。
????公示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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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清遠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修訂)》和《清遠市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管理試行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現對我局已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的27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天。經公示無異議的,將按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如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或其他問題,請向清遠市公安局政治處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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