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農農函〔2022〕216號
關于印發(fā)《清遠市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
總體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農業(yè)農村局,市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的通知》(國發(fā)〔2022〕4號)、《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工作方案》(農建發(fā)〔2022〕1號)、廣東省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廣東省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實施方案>的通知》(粵農農函〔2022〕771號)、《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fā)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的通知》(清府辦函〔2022〕89號)有關要求和省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會議暨全省土壤普查動員部署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市土壤普查辦編制了《清遠市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總體實施方案》,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清遠市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
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章)
2022年12月28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