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救災物資儲備中心2018年部門預算公開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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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8年部門預算網(wǎng)址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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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機構設置情況
(一)本部門預算為本中心本級預算。
(二)本部門內設機構、人員構成情況
1、內設2個部門:綜合部、業(yè)務部。
2、事業(yè)編制7名,其中主任1名。
三、2018年度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25.33萬元,收入全部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25.33萬元,占比100%;事業(yè)收入0萬元,占比0%;經(jīng)營收入0萬元,占比0%,其他收入0萬元,占比0%。與2017年預算數(shù)相比,減少20.31萬元,增長13.9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有所減少。
四、機關運行經(jīng)費支出情況
2018年機關運行經(jīng)費支出9.8萬元,與2017年預算數(shù)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8年,政府采購支出預算總額140.75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21.75萬元、工程修繕類采購預算119萬元。
(二)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我中心2018年沒有擬進行績效目標申報公開的項目。
六、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規(guī)定用途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三)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jīng)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jīng)費,指用財政擬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用。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jīng)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護)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辦公設備購置、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