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殯儀館2018年部門預算公開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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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機構設置情況
清遠市殯儀館是清遠市民政局下屬單位,財政補助二類事業(yè)單位,清遠市殯儀館沒有下屬單位,部門預算為本級預算。
(一)內設機構情況
我館設有辦公室、接運部,洽淡部及火化部。
(二)人員構成情況:
我館事業(yè)編制20人,實有在職編制人員16人,合同工50人,退休人員7人。
二、“三公”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18年部門預算一般公共預算安排“三公”經費預算合計0萬元,比2017年預算相比無變化。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預算0萬元,與2017年預算相比無變化;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比2017年預算相比無變化;公務接待費預算0萬元,比2017年預算相比無變化。
三、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18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5.6萬元,與2017年預算數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我館2018年沒有擬進行績效目標申報公開的項目。
五、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規(guī)定用途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三)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擬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用。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護)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辦公設備購置、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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