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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市社會福利院2018年部門預算公開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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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機構設置情況說明
本部門沒有下屬單位,部門預算為本級預算。
(一)內(nèi)設機構情況。
清遠市社會福利院設有辦公室、老人部、兒童部三個部門,分別負責日常事務、在院托養(yǎng)老人服務和孤殘兒童供養(yǎng)等工作。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單位事業(yè)編制34人,退休職工14人,合同工81人。2018年部門預算含在編34人、退休職工14人、合同工81人。經(jīng)費由財政全額撥付。
二、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2018年收入預算985.91萬元,比上年945.22萬元增加40.69萬元,增加4.3%,主要原因是市殯葬所撤編,有4人合并到我院(在編2人,退休2人),我院原編制由32人增加至34人,退休由12人增至14人,人員經(jīng)費增加。
2018年支出預算985.91萬元,比上年945.22萬元增加40.69萬元,增加4.3%,主要原因是市殯葬所撤編,有4人合并到我院(在編2人,退休2人),我院原編制由32人增加至34人,退休由12人增至14人,人員經(jīng)費增加。
其中:2018年本級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540.89萬元,含人員經(jīng)費493.29萬元,主要包括:在編和退休人員的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退休費、醫(yī)療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jīng)費47.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差旅費、會議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維修(護)費、勞務費、其它商品和服務支出。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445.02萬元,比2017年預算465.08萬元減少20.06萬元,減少4.31%,一是項目有調(diào)整,“孤兒基本生活保障金”由財政列入了上級主管單位“清遠市民政局”的2018年部門預算中,由市民政局劃撥到我院。二是厲行節(jié)約,壓減相關專項會議、培訓等工作經(jīng)費開支。
三、機關運行經(jīng)費安排情況說明
2018年單位運行經(jīng)費支出140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用于:辦公費6萬元,水費9萬元,電費20萬元,差旅費3萬元,因公出國費用0萬元,會議費0萬元,培訓費3萬元,公務接待費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2萬元,其它商品和服務支出20萬元,郵電費2萬元,維修(護)費50萬元。
四、政府采購安排情況說明
2018年本部門政府采購安排123.3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20萬元,工程類采購90萬元,服務類采購13.3萬元。
五、預算績效信息公開情況說明
2018年,本部門沒有預算績效信息情況。
六、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上年結轉(zhuǎn):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zhuǎn)到本年仍按規(guī)定用途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三)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zhuǎn)、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jīng)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jīng)費,指用財政擬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用。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jīng)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護)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辦公設備購置、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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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市社會福利院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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