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為切實做好我省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確保廣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保證考試安全平穩(wěn)有序舉行,現將有關防疫要求告知如下:
一、考生應于11月14日起,每日進行自我健康狀況監(jiān)測并登陸司法部網站(www.moj.gov.cn)報名系統中“每日健康打卡”完成信息填報。
二、考前14天內出現發(fā)熱(體溫≥37.3℃)、咳嗽等呼吸道癥狀的考生,要及時向考區(qū)司法行政機關報告,并進行核酸檢測。
三、直接從國(境)外(不含澳門)進入廣東參加考試的考生,應按要求先行隔離14天。
四、考生應于11月23日至11月27日登陸司法部網站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并認真閱讀準考證打印頁面上的《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應試人員健康承諾書》,簽訂健康承諾書后方可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前,考生應至少提前1小時到達考點,出示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等有效證件及“粵康碼”,接受體溫測量,配合現場工作人員做好入場核驗。
?。?)“粵康碼”為綠碼(當日更新),且現場體溫測量低于37.3℃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體溫測量高于37.3℃的考生,可適當休息后進行復測。兩次體溫測量均高于37.3℃的考生,請配合現場工作人員安排做好相關防疫措施。
(3)“粵康碼”為紅碼及考前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qū)旅居史的考生進入廣東,按當地現行防疫措施進行健康管理。
六、如考生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者無癥狀感染者、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或者已治愈未超過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發(fā)熱患者,原則上不準予參加考試。
七、考生在考試過程中一旦出現發(fā)熱、咳嗽等癥狀,應立即向監(jiān)考人員報告,并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
八、請考生自備口罩(一次性使用醫(yī)用口罩或醫(yī)用外科口罩),做好個人防護。考生除在通過考務安全管理系統進行人臉識別時摘下口罩外,進出考點考場應佩戴口罩,考試期間可自主決定是否佩戴口罩。進入隔離考場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九、考試期間,考生要自覺維護考試秩序,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考試結束后,按指令有序離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
十、考生不得提供虛假身體健康狀況信息。對于隱瞞行程、隱瞞病情、故意壓制癥狀、謊報瞞報漏報健康情況的,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十一、因疫情存在動態(tài)變化,如有關疫情防控要求與考點所在地現行防疫措施不一致的,按考點所在地現行防疫措施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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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司法廳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