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區(qū)水利水電建設管理中心:
報來《關于要求對<清遠市清新區(qū)大秦水庫安全評價報告>進行審查的請示》及附件資料收悉。經研究,提出審定意見如下:
大秦水庫位于清新區(qū)太平鎮(zhèn)境內秦皇河山口處,于1972年8月開始興建,1974年4月建成并投入使用,1991年該水庫曾開展除險加固。
大秦水庫壩址以上集雨面積65.3km2,干流河長15.45km,總庫容1057萬m3,正常水位65.00m,相應庫容631萬m3。工程等別為Ⅲ等,防洪標準按50年一遇洪水設計(設計洪水位70.52m),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校核洪水位72.45m),是一座以灌溉為主,結合防洪、供水、發(fā)電等綜合利用的中型水庫。由于水庫運行年限長以及歷史原因等,水庫存在安全隱患,管理單位(業(yè)主)對大秦水庫依法開展安全鑒定。
為做好該水庫安全鑒定的審查工作,按照有關規(guī)定,我局委托河南省豫北水利勘測設計院有限公司(項目技術審查單位)對該工程的安全鑒定成果進行技術審查。審查結果為:工程質量為“不合格”,運行管理為“不規(guī)范”,防洪標準安全級別為“A”, 滲流安全級別為“C”,結構安全級別為“C”,抗震安全級別為“A”,金屬結構安全級別為“C”。依據《水庫大壩安全鑒定辦法》(水建管〔2003〕271號)和《水庫大壩安全評價導則》(SL258-2017),清新區(qū)大秦水庫評定為“三類壩”。我局同意項目技術審查單位評定為“三類壩”的結論。
鑒于清新區(qū)大秦水庫存在較多安全隱患,應當盡快實施除險加固,下一階段除險加固設計應按照技術審查單位提出的加固意見(建議)外,另需分析論證取消非常溢洪道建設及水庫庫區(qū)貝類生物處置等設計方案。在除險加固工作未完成之前,要求清新區(qū)水利局督促管理單位落實好安全應急措施,并按規(guī)定限制運用,確保工程安全。
附件:清水審批[2019]6號附件清遠市清新區(qū)大秦水庫安全鑒定報告書
清遠市水利局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