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清城區(qū)龍?zhí)伶?zhèn)柜族集裝箱經營部對我局作出的《行政處罰告知》(清應急告〔2020〕11 號)不服,于2020年1月4日提出行政處罰聽證申請。經我局審查,認為符合聽證要求,同意受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及《廣東省行政處罰聽證程序實施辦法》的規(guī)定,本次聽證會公開進行,歡迎旁聽,并遵守聽證會紀律,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請人:清遠市清城區(qū)龍?zhí)伶?zhèn)柜族集裝箱經營部
二、被申請人:清遠市應急管理局
三、聽證會舉行時間:2021年1月14日上午9時00分
四、聽證會舉行地點:清遠市應急管理局三樓會議室(地址:連江路城建大廈)。
五、注意事項
(一)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要求參加聽證會的,請于2021年1月13日前向本局提交書面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申請參加人數超過5人的,可以推選1至5名代表參加聽證,并提交授權委托書。
(二)需要旁聽聽證會的人員,可在2021年1月13日前攜帶申請人身份證明到本局辦公室辦理申請手續(xù)。
(三)參加聽證時應攜帶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
聯系人:周冬奎 電話:0763-3331870
清遠市應急管理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