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各縣(市、區(qū))有關單位:
現(xiàn)將《廣東省建設工作領域用工實名管理暫行辦法》轉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貫徹執(zhí)行。
附件:1.《關于印發(fā)<廣東省建設工程領域用工實名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清遠市交通運輸局 清遠市水利局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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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各縣(市、區(qū))有關單位:
現(xiàn)將《廣東省建設工作領域用工實名管理暫行辦法》轉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貫徹執(zhí)行。
附件:1.《關于印發(fā)<廣東省建設工程領域用工實名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清遠市交通運輸局 清遠市水利局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