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 清遠市朝陽工程質量檢驗有限公司
經審核,你單位向本行政機關提出見證取樣檢測(1.水泥物理力學性能檢驗; 2.鋼筋(含焊接與機械連接)力學性能檢驗;3.砂、石常規(guī)檢驗;4.混凝土、砂漿性能檢驗;5.簡易土工試驗(土壤試驗、路基路面土工試驗);6.瀝青、瀝青混合料檢測(瀝青檢驗、瀝青混合料檢驗)資質申請,符合法定條件、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十三條和《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住建部第141號令)第四條的規(guī)定,本行政機關準予你單位申請見證取樣檢測(1.水泥物理力學性能檢驗; 2.鋼筋(含焊接與機械連接)力學性能檢驗;3.砂、石常規(guī)檢驗;4.混凝土、砂漿性能檢驗;5.簡易土工試驗(土壤試驗、路基路面土工試驗);6.瀝青、瀝青混合料檢測(瀝青檢驗、瀝青混合料檢驗)資質的行政許可。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2021年1月15日
(聯(lián)系人:徐偉樂 聯(lián)系電話:0763-3378036
監(jiān)督電話:0763-3378017)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