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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fā)〈清遠市公安局貫徹落實《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戶口遷移條件的實施意見》的
實施細則〉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一、制定背景
為確?!肚暹h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戶口遷移條件的實施意見》順利施行,清遠市公安局制定出臺《清遠市公安局貫徹落實〈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戶口遷移條件的實施意見〉的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二、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依據
?。ㄒ唬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ǘ吨腥A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ㄈ吨腥A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ㄋ模吨腥A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五)《公安部關于印發(fā)<戶口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規(guī)范(試行)>的通知》;
(六)“十四五”規(guī)劃《綱要》名詞解釋之128|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
三、主要內容
?。ㄒ唬┟鞔_城鄉(xiāng)地區(qū)親屬投靠登記戶口、城鄉(xiāng)地區(qū)合法穩(wěn)定居住就業(yè)登記戶口、大中專學生回原籍和城鄉(xiāng)地區(qū)引進人才入戶等落戶情形的申辦條件及相關要求。
?。ǘ┟鞔_親屬關系證明材料、親屬關系的定義、落戶登記次序、城鄉(xiāng)劃分依據、不動產權證明材料及連續(xù)居住滿半年的認定材料等事項。
《實施細則》由清遠市公安局負責解釋并組織實施,施行期2年。自《實施細則》施行之日起,《清遠市公安局貫徹落實〈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條件的實施意見〉實施細則(試行)》(清公發(fā)〔2022〕44號)同時廢止。